韩月 发表于 2024-10-21 14:47

邻里纠纷引发伤害案,北流两人被起诉,后来...

      轻伤害案件看似“小案”,但却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能否直达人心,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埋下问题隐患或者激化矛盾纠纷,引发严重恶性事件。近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依法履职,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成功促成一件刑事案件和解,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取得“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某日中午,刘某甲、温某两人因与刘某乙家存在土地纠纷,后双方开始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造成刘某乙左腓骨小头粉碎性骨折(轻伤一级)。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刘某甲、温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行为,刘某甲、温某主观恶性不大且悔罪态度诚恳,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赔偿,但因赔偿金额协商不成一直未达成谅解。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案很简单,但是做到案结事了才应是办案的目的。为此,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针对双方对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从赔偿损失、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多方面耐心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刘某甲、温某向刘某乙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刘某乙对刘某甲、温某故意伤害的行为也表示了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治理与治罪并重,惩治与修复并重,就是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刑事司法全过程,注重矛盾化解的诉源治理,通过前移端口,做到发现在先,解决在前,真正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图文来源:大美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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