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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讯] 远离学生欺凌共享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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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桂林
    为进一步筑牢学生法治观念,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美玉”团队成员林川走进民乐镇中心小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让法律为青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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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堂上,检察干警以真实案例,清晰解读了学生欺凌的多元形态——不仅包括拳打脚踢、抢夺财物等肢体暴力,还涵盖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公开嘲笑外貌、成绩等语言攻击,此外,刻意排挤、散布谣言、网络诋毁等隐性伤害,同样属于欺凌的范畴。
      “原以为只是‘闹着玩’,没想到已经对他人造成伤害。”当听到“美玉”团队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解读“玩笑若造成心理伤害即可能构成欺凌”时,不少同学才恍然大悟。“美玉”团队成员特别强调:“判断是否属于欺凌,核心在于行为是否让他人产生痛苦、恐惧或羞耻感,即使没有肢体接触,语言和精神层面的伤害同样不容忽视。”
      针对“未成年人犯错不用担责”的常见误区,“美玉”团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阐释了欺凌行为的法律代价:情节较轻的将面临学校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需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即使未满18周岁,也可能依法承担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不仅会对他人造成心理创伤,更会毁掉自己的人生。“原来一时冲动的代价这么大,以后遇到矛盾一定要冷静解决。”一名学生在笔记本上认真写下感悟。

      面对可能出现的欺凌,“美玉”团队给出了实用的“自保指南”:
      1. 保持冷静不硬碰:遭遇欺凌时,避免正面冲突,优先保障自身安全,及时撤离危险现场;
      2. 留存证据敢求助:牢记欺凌者外貌、行为特征,妥善保留聊天记录、伤痕照片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报告,也可直接拨打110或向司法机关求助;
      3. 拒绝冷漠不旁观:看到他人遭遇欺凌时,不做“沉默的看客”,可及时呼救、向老师报告,用正义传递校园温暖。
      校园本应是充满阳光的成长乐园,欺凌的阴影绝不该遮蔽青春的光芒。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履行检察职责,用法律之力遏制学生欺凌行为,同时呼吁每一位同学心存敬畏、与人为善,让团结友爱成为校园最美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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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美国
“美玉”润童心,法治护成长。欺凌不止于拳脚,更藏于外号、嘲笑与排挤。愿每颗童心都被温柔以待,共筑阳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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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愿每颗童心都被温柔以待,共筑阳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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