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托起我们的未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美玉”团队成员在培训班上为学员讲授《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
近日,北流市妇女联合会在市政府举办2025年北流市实施“两纲”“两规划”业务培训班,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美玉”团队成员李吉羚为该培训班学员讲授“强制报告制度——用爱守护,依法守护未成人健康成长”专题课。 李吉羚以“强制报告是如何在我国被提出的”为切入点,结合具体的案例,讲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指出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从而提高未成年人受侵害后被发现的概率,进而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再从“强制报告实施以来的作用”汇报我市自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涉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线索和案例,深入讲解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同时指出我市目前不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及危害后果。最后从“作为报告主体应该怎么做”为学员讲解强制报告的九种情形。 通过本次授课,引导北流市妇女儿童工作者深刻认识强制报告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呼吁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做到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情形,早报告、早发现、早干预,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强制报告的“九种情形”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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