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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小 于 2025-10-23 07:50 编辑
近日,北流镇的陈某驾着一辆电瓶车拖家带口奔赴北流街某小区串亲戚喝喜酒,因来时忘记了带充电器,担心返程电瓶电量不足。见小区内有一电动车正在充电,便趁机取用他人充电器给自己的电车充电。心想喝完喜酒电也充满了,归途便无需担忧电量不足问题。
陈某本意是借他人充电器应急,不料竟引发乌龙事件,印证了“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俗语。
当日,陈某驾驶一辆破旧电瓶车,载着妻儿赶往北流街的某小区去串亲戚喝喜酒。抵达后才发现未带充电宝(口误,充电器)。考虑到返程需行三十里山路,若中途电量耗尽,全家恐需推车前行,心中甚是焦虑。
此时的陈某忽见停车位上有辆电动车正在充电,便心生一计:“趁无人注意,借用其充电器片刻,喜酒结束即归还。”于是悄悄拔下他人充电器,接在自己车上,暗自盘算:“两小时喜酒时间,足够让电池充饱。”
然而,喜酒散场后,陈某触摸充电器时顿觉异常烫手,远超平日充电时的温热感。正疑惑间,插入钥匙启动车辆,却发现车辆无法行驶。幸得小区附近有修车铺,陈某随即推车前往就诊(口误,检修)。
修车师傅检查后发现,陈某的五个电瓶均已膨胀变形,且触感烫手。师傅解释道:“您的电池为60伏,却使用了72伏的充电器,过充导致电池内部化学反应失衡,气体膨胀,最终损坏。如果不是及早发现可能会引起火灾。若所统为锂电池,可能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据电动车安全协会数据显示,近年因充电器混用引发的电池故障占比高达35%,铅酸电池过充膨胀案例尤为常见。此次事故中,陈某需更换新电瓶,费用达八百多,远超其随礼金额。
事后,陈某在修车铺外捶胸顿足地叹息道:“占小便宜吃大亏,今后绝不再随意使用他人充电器。”他向围观邻里拱手提醒:“此乃充电安全之实例,望诸位引以为戒。”
这起违规充电,为大家敲响了安全警钟。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图方便”,可能因此成为吞噬生命财产安全的“恶魔”。
也警示世人:充电器混用风险极大,轻则损坏设备,重则危及安全。唯有遵守规范,方能避免此类“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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