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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相关] 警惕!“能办缓刑”的谎言,专坑不懂法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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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佛山
     一旦身陷涉罪案件,不少人会因渴望获得“缓刑”而焦虑不已,此时若有人主动上前,表示“有门路可以减刑或者获得缓刑”,你会轻信吗?
      北检君就办理了一起“承诺办理缓刑”的诈骗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黄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取保候审。2023年4月中旬,“好心人”俞某某称有人脉可以帮助黄某某获得缓刑(即非监禁刑),但需要钱打点关系。黄某某被“真诚的语言”感动,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了3.5万余元给俞某某打点关系。2023年7月中黄某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收监执行刑罚,此时,黄某某才如梦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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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罗某某的朋友被逮捕,俞某某拍着胸脯说“包在我身上,绝对搞掂,减刑是小事一桩”,之后同样以需要钱打点关系为由叫罗某某转4万余元给他。2023年7月底,罗某某的朋友也被收监执行刑罚才意识到被骗。



判决结果
      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俞某某提起公诉,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最终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检察官有话说
      本案中,被告人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及其家人对法律知识欠缺以及对司法程序的陌生,刻意编造自身具备“办理缓刑”的特殊能力,以“打点关系”“疏通流程”等虚假名义,诱骗被害人钱财。
      该行为不仅是利用了被害人迫切寻求法律帮助的心理,更是直接践踏了司法公正的底线,将庄严的法律程序异化为骗取信任的工具。其行为不仅使被害人蒙受沉重的经济损失,更是严重侵蚀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的信任与敬畏。

检察官提醒
      法律的天平不会因身份倾斜,司法的公正更容不得半点亵渎。那些打着“公职人员”“领导亲信”旗号的人多是诈骗分子的幌子。违法后寄望于“走后门”减刑、脱罪的方式不可取,请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知法律程序,杜绝非法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有着明确规定,无论是取保候审适用、不起诉的决定还是缓刑的宣告,都必须扎根于事实与法律,任何“打招呼”“找熟人”试图干预办案的行为,都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挑战。

发表于 2025-10-2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扬州
缓刑“门路”是陷阱,别让焦虑蒙蔽双眼。信法不信人,守好钱袋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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