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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所见] 帮你办证?坑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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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桂林
近年来,我院在办理诈骗案件当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群众不熟悉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以“有熟人、好办事”为诱饵实施诈骗。群众需要办证却被坑被蒙被骗,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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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覃某因沉迷于赌博,为满足赌博资金需求,对外谎称其有亲戚在国土部门工作,能够帮助办理房屋用地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但需收取办证费、介绍费、手续费等。
期间,覃某向被害人承诺如果办不到房屋证件将双倍返还钱款,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多次骗取了七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九十多万元,得款后均以赌博等方式进行挥霍。该案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覃某被北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九万元。
诈骗常见手法
1. 冒充“内部人员”或“有关系”: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或与审批部门关系密切,能够“走捷径”办理;
2. 伪造文件、印章:制作虚假的“受理回执”“审批文件”甚至假证件骗取信任;
3. 层层收费:以“手续费”“打点费”“加急费”等名目多次索要钱财;
4. 拖延战术:以“正在审核”“领导出差”等借口拖延时间,最后失联。
检察官提醒
1. 办理产权手续务必走正规渠道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用地审批等均有严格法定程序和明确收费标准。请务必通过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官方窗口咨询办理,切勿轻信“私人渠道”。
2. 不轻信“熟人关系”,不转账给个人
所有行政收费均通过财政指定账户收取,不会要求转入个人账户。凡是以“打点关系”为由要求向个人转账的,极可能是诈骗!
3. 核实人员身份与机构资质
如需委托代办,请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并索要正规发票。
4. 及时举报与报案
一旦发现受骗,请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文件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发表于 2025-10-1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
办证捷径藏陷阱,熟人套路皆是坑。擦亮双眼走正道,政务大厅最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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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擦亮双眼走正道,政务大厅最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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