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三名被告人受“高薪”诱惑,去到老挝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最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2000元至1000元不等罚金。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谢某受“高薪”诱惑,出境到老挝某园区电信诈骗公司从事电信诈骗工作。陈某某、黄某某通过网络以虚假人设向不特定被害人打招呼、聊天,添加被害人为某软件好友后,将被害人交给其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谢某则负责发送事先编辑好的虚假招聘广告文字图片到某软件群,吸引不特定被害人投资,再由其他诈骗分子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该案经北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谢某在境外参加犯罪集团,对不特定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情节严重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刑事处罚。
检察官说法  境外不是法外之地,盲目轻信境外高额工资报酬前往境外,等待你的不是“淘金暴富”,而是身心遭受残酷折磨和法律的严厉制裁。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反诈防骗意识,不要只身前往泰国、老挝、柬埔寨、缅甸边境地区,更不要相信东南亚高薪招聘广告。网络交友谨防虚假投资理财、“白富美”、“高富帅”等诈骗噱头,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点陌生链接、不发验证码,如发现被诈骗可能,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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