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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不出工资,拿护肤品抵账,你要不要呀?”2024年3月的一天,何某某在微信视频通话中,面带微笑的向女友提议。然而,女友并不知晓,这份所谓的“抵账礼物”背后,暗藏着他为讨其欢心,贪图小利,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荒唐盘算。
案情简述
2024年春三月,北流市的街头还带着料峭寒意,何某某心里却揣着一团“暖烘烘”的念头——想给女友送套化妆品讨个欢心。可掏钱的时候又犯了难,思来想去,一个歪主意在他心里扎了根:“就偷几瓶,超市那么大,未必能发现。”,恰好,他对百雀羚的牌子还算熟悉,便打定注意专盯这个“目标”。接下来的日期,何某某骑着电动车在城区里转悠,先从热闹的广场超市,到朱某路、大某路的大超市,再到学校旁边的小超市,但凡挂着“百雀羚”字样的货架,都成了他的“目标区”。每次进店,他都装着漫不经心挑选货品的样子,趁人不备就把几瓶护肤品往裤裆里一塞,拉低衣角遮住,再佯装买点其他的小东西,镇定自若地走出店门。
网络图片
他盘算着,等攒够了“惊喜”送女友,定能换得她的笑脸。可他不知道,头顶的一双双监控摄像头早就把他的小动作、进出的身影拍得清清楚楚。超市的报警电话一响起,民警循着监控里的轨迹顺藤摸瓜,当天就找到了他。那堆藏在裤裆里带出来的化妆品,终究没能变成讨欢心的礼物,反倒成了他自投罗网的证据。最终,何某某被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早已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无论是数额较大,还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都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更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而何某某的“多次盗窃”,即便涉案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但只要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已触碰盗窃罪的红线。法律之所以对这类行为的“零容忍”,正是因为反复盗窃不仅偷了他人的财产,更像一颗毒瘤,侵蚀着社会的安全感与秩序。
检察官提示
爱情本是世间最纯粹的美好,可若用错了表达的方式,再深的爱意也会变味。就像何某某,为讨女友欢心竟动了盗窃的歪念——这看似是“为爱疯狂”,实则是对感情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真正的浪漫,从不需要用违法犯罪来铺垫。一束采来的鲜花,一份踏实赚来的礼物,哪怕只是一句真诚的牵挂,都比任何歪门邪道来得珍贵。别让一时贪念,毁掉本该光明的人生;别让本应温暖的爱意,最终沦为违法犯罪的“陪葬品”——毕竟用真心和规矩浇灌的感情,才能开出最长久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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