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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有些人在冲动之下,可能会做出让自己后悔莫及的行为,比如故意毁坏财物。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聊聊故意毁坏财物罪,通过真实案例,让大家了解这一罪名背后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刘某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驾驶一辆小轿车到刘某家,用携带的铁水管将刘某停在家门口的一辆小轿车车窗玻璃、车尾等部位砸烂。经北流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小车被损坏的零部件损失价值6600元。过了几天,李某仍不泄愤,再次拿上工具,将刘某的小轿车车窗玻璃砸烂,并对刘某家的卷闸门进行破坏。经北流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小车被损坏的零部件损失价值930元,被损坏的卷闸门价值为210元。
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李某故意毁坏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经过法院审查,最终认定李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条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示
遇到纠纷,理性、冷静、克制很重要,通过法治手段解决才是正道。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一时的冲动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将问题弄复杂,让自己陷入更加糟糕的境地,甚至触犯法律。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期间,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去解决。当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和解,协商不成,再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客观公正的,它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惩罚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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