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近年来,出现了许多针对单身女性的骗局,大多以“成功人士”寻找配偶的方式来诈骗女性。诈骗分子在一步步打造“成功人士”的人设下,使女性轻易放下戒心,掉进设计好的陷阱,最终使女性被骗财骗色。
2021年5月的某天,被害人邓大姐在某会展中心认识了一名王姓男子并添加微信,在聊天过程中了解到王某名下有注册公司及多套房产,在得知优秀的王某仍是未婚的情况下甚是心动,不久便与王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二人开始交往的两个月中,王某以炒茅台酒、套现信用卡、投资黄金等虚假理由多次向邓大姐借款,以为遇上真命天子的邓大姐没有过多考虑便借款二十余万元给王某。当邓大姐多次向王某索要借款时,王某均以各种理由不予归还,邓大姐这才意识到被王某诈骗了钱财。
该案经我院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王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01 检察官有话说 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的交往中,务必摒弃“慕强心理”,也许你很优秀,也许你并不优秀,但是遇上单身高富帅时,请擦亮双眼,切勿仅凭外在包装和甜言蜜语判断一个人。请不要被诈骗分子的完美人设所迷惑,凡事涉及钱财的事项需要保持理性,谨慎对待与他人的金钱往来,避免上当受骗。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当遇到单身优秀的异性时请擦亮两双眼,切勿陷入骗局。
02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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