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广西北流(粤桂界)至广东化州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西北流(粤桂界)至广东化州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本项目统一代码 :2020-440982-48-01-086543,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由茂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该项目投资人招标等前期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1)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化州市播扬镇(粤桂界),顺接北流至化州高速公路(广西段),向东南经过播扬镇东侧,后转向西南,经那务镇西、合江镇西、而后从林尘镇与中垌镇之间穿越,经官桥镇东,向东南行进,在石湾停车区与罗江之间与汕湛高速公路交叉,终于规划国道 G207。本项目路线全长63.160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设置桥梁 16909.6m/54 座,其中特大桥 1026.4m/1座、大桥 15210.4m/45 座、中桥 672.8m/8 座,桥梁占路线总长为 26.8%;设置播扬、新时代农场、那务、合江、林尘、官桥、六角塘(枢纽)共 7 处互通式立交;设管理中心 1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 1 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 754939.4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20438.41 万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最终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权益资金(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银行融资)。其中,权益资金(项目资本金)包括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及政府出资人代表注入项目公司的资金;债务资金(银行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借贷和还款,茂名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出资人代表不承担项目融资及连带担保责任。 (2)特许经营年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分为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特许经营期限不超过 29 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不超过 4 年,前期及建设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以中标人投标的收费期为准,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 25 年。项目实施具体时间要求、建设期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文件为准。 (3)项目实施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确定广西北流(粤桂界)至广东化州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养护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经营性资源开发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机构。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规定,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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