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公告,对活动补贴的时间、对象、范围及标准作出了详细说明。
公告显示,在7月25日(含)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用于广西区内合法建成的住宅房屋装修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申领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个人消费者指在广西区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产权人(仅限自然人),纳入补贴范围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
本次活动补贴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其他门窗、定制柜、淋浴房、洁具(含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开关插座、灯具、面层装饰、装配化装修所用物品材料。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本次活动不予补贴;智能马桶等已纳入广西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的物品和材料不纳入本活动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委托装饰装修公司装修的,按照消费者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个人消费者自行装修的,按照消费者所购买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本次活动补贴资金额度用完为止,先到先得。符合条件的可从10月14日(含)起,到装修住宅所在县(市、区)政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窗口或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补贴细则详情可登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进行了解。来源丨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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