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不法分子 虚假标注或宣传 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 特定名称、符号、 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 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 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3月起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 “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 深挖非法制售源头 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
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深化问题治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 《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强调 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 具体包括: ▶ 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 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 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 ▶ 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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