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这个问题不解决 打死包工头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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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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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例实际上不仅涉及到农工工资支付问题,而且将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中国建筑行业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冲击。

魔幻的中国建筑行业
中国的建筑行业以“基建狂魔”享誉全球,但是这个行业的发展一直很奇特。 2010年至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世界五百强中的非中国企业利润率保持在3.5%左右,而中国建筑企业仅为1.9%,差距是很明显的。
同一口径统计显示,全球工业部门的平均利润率大体在6.5%左右,建筑行业本身就是二产中利润偏低的部门,中国建筑行业的利润率基本就是二产中垫底的了。
但是,如此低的利润,却是增速惊人,2017年之前该行业长期处于GDP增速的2-3倍。 这种发展方式违背了经济学“利润增加则增速快”的一般规律,不是正常的市场机制可以解释的。
这在行业结构上很明显,118家A股上市建筑企业中,国企的收入占全行业的94%,利润占91%,几乎一统天下。 十大建筑企业更是清一色的国企,而且只有上海建工一家是地方国企,其余全部是央企。
可是,建筑行业又不是国有垄断行业。市场上大大小小的工程建筑企业数万家,如过江之鲫。 这个行业是上游的国有巨头垄断了一级市场,而后逐级分包给二级、三级工程承包商,一直深入到十几人组成的班组级。 形成了庞大的金字塔结构。

所谓“包工头”指的就是各级工程承包商,而这些承包商又横向链接了相关的供应商。也就是说,大小“包工头”是这个行业运行的关键节点。
被妖魔化的“包工头”
多年来,这种层层分包制度受到很多诟病,“包工头”更被视为盘剥农民工劳动的“恶人”角色。 在大量文件、学术论文中对这种工程承包制度和“包工头”角色的描述都是“特殊条件”下形成的“特殊机制”,但是这种理解是没有依据的。在制度设计上也倾向于把各种风险和压力转嫁到他们头上,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
把经济问题道德化,找一个罪人讨伐一下,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工程承包制度、项目管理和人员管理分离,都是建筑行业国际通行多年的行业标准,而不是临时性的安排。 这是因为建筑行业的特殊属性决定的。
建筑行业是既是重资产行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同时还是重负债行业。 如果把这些统统打包在一个企业里,管理难度和相应成本可想而知。改革开放前,我们的建筑行业就是这种大而全的体制,结果导致了大型建筑企业屈指可数,除了满足政府工程的需求外,就没有多少余力了。
至今还怀念那种大而全的建筑大国企体制,在行业管理上有意无意地向那种体制靠拢,对行业发展是没有益处的。实际上, 这个行业要发展就得按照不同层级、板块切分开来,这才是行业规律。
而国企最老大难的就是养人,建筑行业更是如此。 建筑行业以项目为核心,有项目有工作量,没项目就晒太阳,用工灵活是其天然属性。 因此,今天中国十大建筑企业当年都是先把人员管理和项目管理分开,这一改革为第一代农民工打开了进入建筑行业的大门。 而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是中国建筑行业能够低利润、高发展的绝对前提。
初代建筑农民工对应的就是初代“包工头”。 人员流动性强、周期明显的建筑行业企业不可能和成千上万的农民工直接打交道,那么以同乡同族等天然纽带结成的小团队分散进入势所必然。
直到今天,在基层的建筑农民工群体中,这样的小团队还继续存在着。 这些“小包工头”看上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给外界留下了“包工头就是中间人,赚人头费”的印象。
然而,这一层级的功能和作用不可替代。 大型工程几千人、上万人力投入,人员频繁进出,没有这些“细胞管理者”的存在,基层人员管理是很难实现的。难道给工地派一帮西装笔挺的白领HR吗?即便做得到,也很难管得好。
而且, 随着行业发展,“包工头”也在分化发展。 中国建筑行业在就是年代到实际初经历了第一个野蛮增长的阶段,大量工程质量问题涌现、工程现场管理混乱、事故频发。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分层,公司主管部门派几个管理人员在现场根本管不过来,漏洞百出是必然的。
最终形成项目承包制,把管理责任层层分离,也是必然的。 最后由工程承包商管理现场的人、财、物,就是这样产生的。 而这一层级的工程承包商有不少就是“包工头”出身,他们的职责仍然包含了现场人力的调配和管理的功能,但是已不是简单的从人力供给中“抽分子”,而是现场施工的实际组织者。

如此,总承包方才能更好地履行质量监督、财务把控等战略管理者的角色,肯定优于总公司管分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
当然,层层分包和其他管理体制一样,有利有弊。 一些纯粹属于利益输送“白手套”假分包攫取了工程利益,是造成了工程质量低下、劳动者报酬降低的重要因素。
但是,这并不是工程承包制本身的问题,而是合理的制度被不合理地利用了,主要源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 行业管理政策明确了总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的义务——即工程质量责任不因分级承包而被转移、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后,工程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大幅改善。
由此可见,中国建筑行业的种种问题,关键是要抓住问题的根源。
根源问题不解决,打死“包工头”也没用
农民工欠薪问题其实和工程质量问题类似,除了少数“包工头卷了钱和小姨子跑了”的偶发事件外,绝大部分都涉及工程款拖欠问题。 上游的水没有,下游就得旱死,这是常理。
你一怒之下把下游的沟渠都砸了,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整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多年,没有在根子上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所以解决不了。 而越是解决不了,就越是把道义压力、资金压力、经营风险向下游转移,反而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发展。
工程款拖欠的根子就是出在地方政府,其严重性可以到什么程度? 行业龙头企业也Hold不住。 中国园林企业龙头、市值最高达500亿的东方园林在2015年后大举进入PPP项目,名义上年收入百亿以上,但是大量垫付资金后收款困难造成了严重的现金流问题。
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账龄信息,应收账款累计102.96亿,其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仅占53.54%,已有37亿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9年4月公司欠薪问题曝光,危机爆发。 辗转至9月,以北京国资委接盘实控告一段落。
这样的企业最后都因地方政府拖欠款项而被拖入危机,其他企业又能承受多大流动性压力呢?
2019年国资基建投资额为3万亿以上,“补短板”向中西部基建倾斜,这也意味着其投资短期收益是很难指望的。 再加上去杠杆的大环境,会不会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呢?
诚然,这两年中央对地方政府欠款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出文出政策要求整改。2019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政府投资条例》中明确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这是正确的。
可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清理三角债开始,在地方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上三令五申的效果有目共睹。 这次又有什么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呢? 即便中央明确了新发地方债优先还款,也无法保证不再继续欠款,甚至新发地方债能否把旧账都还上都要存疑。
此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农民工资管理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保证金管理、垫付责任、账户管理等等都做出了全面的规定。 整体方针是好的,具体措施上是否符合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也可以调整。 对地方政府拖欠企业款项是否也应该先行做出这样细致的规定呢?
否则,还是上游没水、下游干旱的状况,打死一堆“包工头”又有什么用呢? 中国动辄百亿、千亿的大工程,涉及的薪资也是以亿计,包工头那点身家都填进去也很难解决。
而 这个产能过剩、竞争激烈的行业也没有多少利润空间可以压缩了。 把风险和责任全部压到企业这个中间环节上,于事无补。
我们的建筑行业学习了很多国际同行的先进经验,但是有一条始终没有学,那就是 企业和政府在商务领域平等的关系如何在司法中充分体现。
保护农民工利益是神圣的事业,那么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又该如何定位?“基建狂魔”其实很难。
结语
中国建筑行业的问题是结构性的。 国企占据行业上游,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大型国企好歹还有一点和地方政府博弈的能力,还有一些金融上的便利,能够让这个拖欠成风的行业维持运转。尽管国企天然的低效会牺牲行业发展的空间,那也是无可奈何的。
但是, 这个行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面临的风险恐怕已经很难再遮掩下去了。 如果严格核算经济效益,很多无法产生合理收益、缺少财政基础的政府基建项目将被企业排除在外,那么企业业务量会下降,利润更不可期待,而这对背负年度指标考核的国企来说是个大麻烦。
实际上,不断提高的业务指标早就是国有建筑企业管理层的梦魇——和所有国企管理机制一样,预设业务指标从来都不会符合市场形势。这种做法会逼迫企业去接收高风险的项目,这也是 地方政府大量明显存在高风险业务能够招标成功的原因。
由此,大量不产生效益、回款困难的基建工程投资要么转为地方债、要么转为企业债,总会以高风险债务的方式回到金融系统,这才是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真实来源。
要打开这个结很难,而 种种压力传递到整个系统的末梢,就会转为农民工的风险: 要么冒着被欠薪的风险,要么准备失去就业机会。 治标是必要的,但治本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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