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爆料] 广西陆川一村建房碍人风水被强拆,有来头说成是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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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2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陆川县乌石镇陆龙村元垌队王亦光在2015年6月23日在自己的宅基地拆旧房建新房被同村恶势力王育文,王杰,王文辉,王文荣纠集社会不法人员以挡其住屋风水为由非法暴力强拆捣毁,并用水泥混凝土硬化成地坪作为通往其住屋的路,讨说法时受害人全家被殴打致伤,其中王亦光,王伟芳经陆川公安局法医鉴定构成二级轻伤,王权威轻微伤,被拆除房屋财产损失经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价值为97003元。受害人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要求陆川公安局立案查处,可是陆川公安局在没有任何的政府行政处罚依据的情况下强行认定政府行政行为不予立案查处,本人所建房屋地基,地梁,围墙明明是上述黑恶人员非法暴力强拆的,何来变成政府行政行为,陆川公安局固然有猫膩,想包庇恶势力犯罪因此本人多次向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请求其对陆川县公安局对黑恶势力不法人员非法暴力拆除本人新建房屋地基,地梁,围墙和殴打王伟芳致二级轻伤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的决定进行监督,2017年8月9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同意陆川县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称王亦光所建的房屋地基地梁围墙属违章建筑是政府部门“直接铲除”的对王伟芳被殴打构成二级轻伤而置之不理,本人为了讨还公道不断上访,要求陆川县公安机关对本人胞妹王伟芳被殴打致轻伤二级立与不予立案作出书面答复书,但陆川县公安机关至今都不肯作出书面答复。明显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因此可见陆川公安局办案遐疵,程序违法,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本人因房屋被拆一家老少居无定所,因此被迫踏上艰难的上访路,从事发至今每年中央召开两会期间陆川县人民政府以及陆川县公安局都派去大量的人员在本人和胞兄王文光家中进行三班制看守,限制人身自由,给受害人以及家人造成精神崩溃,给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影响。本人在地方政府部门讨不到公道而寄望于上级予以解决而讨个说法多次进京上访都被地方政府拦截并殴打致伤。于今年3月12日甘俭书记授意被政府派去家中拦截阻止本人上访的陆川县公安局月垌派出所曾志教导员和陆川县乌石镇政府邱副镇长等人员用政府计生车以免费送去柳州喝喜酒为由骗上车拉到玉林市海关大楼门口照相,强行抬上车拉去陆川县看守所羁押以扰乱国家机关秩序罪逮捕刑诉,这是一起钓鱼式的执法违法行为也是甘俭书记使用公权为其打击报复曾经举报过其的举报人,找借口抓上访人判刑。于2016年9月26日陆川县政法委甘俭书记主持召开的《陆川县违法活动记要》会议书中称王亦光建房不报审批属违建行为,占用村道,国土部门制止王亦光建房存在遐疵和程序违法行为,本人建房在自家宅基地拆旧建新房,属危房改造各种证件齐全,在建房中从未见有国土部门制止,未见有关部门下达违建告知书,未见有行政处罚书等,而本人在2016年其间分别收到乌石镇人民政府和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以及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室分別予以答复书答复于本人:在2015年6月23日其间末参与未组织任何人员拆除王亦光所建房屋地基、地梁、围墙等,王亦光所建房屋地基、地梁、围墙是被不明身份的人折除的《具体拆除的时间不详》王亦光建房土地被用水泥混凝土硬化成地坪和路。因此可见甘俭书记在会议上所说的是在编制事实,意在借口政府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压案不立。于2018年9日26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陆检公刑诉[2018]288号称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6月份王亦光在建房屋地基圈粱旁的围墙被村民拆除,地基被水泥硬化成地坪”与2017年8月9日作出同意陆川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书(此书没有编号)称王亦光所建房屋的地基、地粱、围墙属违章建筑是被政府部门“直接铲除的”。综上所述两书同出自于陆川县人民检察院自相矛盾,前言不对后语,胡编乱造,自扇耳光,明显在敷衍受害人,身为履行监督法律机构的人民检察院本应维护法律尊严,积极为民办事,使人民群众得到公平正义,可是他无视法律的存在,千方百计编造事实拿法律当儿戏,在甘俭书记背后的操纵下纵容陆川县公安局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颠倒黑白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陷害打击报复上访人,给上访人扣上莫须有的罪名请求有关部门监督调查还复真相以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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