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信用惩戒措施,压缩其生存空间,北流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措施,近日推出了悬赏执行措施,向全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举报有奖。具体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2017)桂0981执808号悬赏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7)桂0981执808号
本院接受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因被执行人陈朝文(男,1966年5月2日出生,住广西北流市城北一路0188号,身份证号码452526196605026013)、陈欢(女,1988年6月21日出生,住广西北流市城北一路0188号,身份证号码450981198806216028)故意逃避债务,隐匿行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案金额400多万元。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悬赏公告如下:
1、 凡举报被执行人陈朝文、陈欢的有效住址或行踪,本院一经查实并找到人,对举报人奖励2000元; 2、 被执行人陈欢名下的宝马牌小车一辆(车牌号桂AYE299)已被本院查封,凡提供其停放地,协助本院将该车扣押的,奖励5000元; 3、 凡举报被执行人陈朝文、陈欢的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的,一经查实,对举报人按实际到位执行金额的10%予以奖赏。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75-6361769、18897759681 联系人:黄法官、赵法官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陈朝文
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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