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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该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 2017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表示将在2017年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乡村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表示,虽然“村霸”不是正式的法律术语,但是是对农村一些流氓恶势力的通俗用语。“村霸”特征有七个,符合其中之一的,一般可以归为该范畴。据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吹响了在全国范围内打击“村霸”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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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不除,百姓难安。北流市人民检察院认真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打击“村霸”的相关方案和措施,决定向“村霸”亮剑。截止目前,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北流市公安局提请逮捕涉及“村霸”的案件3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3件8人,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村霸”向市政工程老板索要保护费、向当地经商的村民索要“干股”等问题。今后,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办案平台,强化侦捕诉衔接,重拳出击,严惩“村霸”恶势力,坚决消灭“村霸”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后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同时,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形成打击合力,不仅铲除“村霸”,更要揪出其背后的保护伞和撑腰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