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被告上法庭,判决生效之后仍不还钱。远嫁台湾的李女士在准备出境时被出境管理单位拦了下来,并被告知已被法院限行。近日,出行不便的李女士只能到北流法院主动还清了2.5 万元欠款。 李女士为陆川人,多年来租用北流市民邓某的厂房做玩具厂,为此也欠下了一笔租金。2012 年经结算达成还款协议后,李女士却仍不愿补上租金。无奈,邓某到北流法院起诉。经北流法院一审以及玉林中院二审后,最终判决李女士还清2.5 万元租金给邓某。判决生效后,李女士仍不为所动,邓某不得不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期间,法官多次联系李女士,并督促其还款。李女士拒接法官电话,没了行踪。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李女士名下暂无资产可供执行。 针对这样的情况,北流法院执行法官对执行工作进行了研判,考虑到李女士嫁给了台湾人,必定得往返于台湾与大陆两地,于是将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她出境。 行动果然奏效,限行后的李女士主动委托她的妹妹到法院结清了2.5 万元欠款,并希望法院尽快将自己从“黑名单”撤下来。 北流法院的法官表示,限制出境措施对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据统计,自2013 年至今,北流市人民法院利用“全区法院司法查控系统”的边控业务端口,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42人次,其中16 名被执行人得知被限制出境后,主动提出和解或清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