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实施,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彰显了党中央以制度刚性约束筑牢作风堤坝的治理智慧。
一、制度建设的时代价值
条例将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长效机制,通过量化标准(如公务接待人均餐标)、负面清单(如禁止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具体约束,填补了制度空白。做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二、深层治理的实践意义
不同于运动式整治,条例构建了“预算管控,审计监督,问责追责”全链条体系。特别强调群众监督机制,要求公务支出全面公开,让每笔财政资金暴露在阳光下。推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缓解政府内部监督压力。
三、长效引领的示范效应
条例推动形成“节约型政府”带动“节约型社会”的良性循环。标志着节约型政府建设进入制度化新阶段,其通过制度约束、文化引领和治理创新三重路径,为构建节约型社会提供了系统性示范,形成了政府治理与社会文明同频共振的治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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