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年度广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桂青联发〔2024〕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西部计划招募选拔情况,为及时补充我区西部计划志愿者空缺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时间节点
序号 | 补录程序 | 时间 | 1 | 网上报名 | 即日起至8月28日24:00 | 2 | 资格审查 | 8月29日—9月3日 | 3 | 考试人员确认 | 9月4日—9月7日 | 4 | 考试时间 | 另行通知 |
(以上时间节点如受其他因素影响需调整的 ,以补充通知为准)
2 招募选拔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广西西部计划志愿者须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 (二)具备下列条件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2.已结业的校级以上“青马工程”学员; 3.有较为连续的志愿服务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在岗西部计划志愿者; 3.现役军人; 4.已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其他不宜录取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情况。
3 补录人数 约100人
4 岗位情况 2024—2025年度广西西部计划拟补录岗位 包括区内11个地市
扫码查看各市岗位需求
5 补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8日24:00; 2.报名方式: 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完成后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腾讯文档】2024—2025年度广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补录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人员确认 广西项目办将根据优先条件及补录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短信或电话对入围考试人员进行通知,收到考试通知的入围考试人员需在9月7日18:00前进行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未入围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相关政策,自治区历次全会精神、广西区情,团务知识,西部计划相关政策与管理规定。志愿服务发展历程及精神内涵,行政综合能力测验等;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岗位确定 考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前一位放弃录取资格,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若考生总成绩一致,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体检 原则上须在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推荐的医院进行体检,入围人选须携带身份证到推荐医院说明体检类型为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套餐,可享受优惠价格,体检完成后须自行打印发票以便后续报销(服务期满3个月)。 (六)公示和录用 广西项目办根据对接岗位情况,审核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派遣报到 补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服务地进行报到,所在县级项目办对其进行考察后,签订服务协议。 (八)其他事项 已签订服务协议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离岗,如在服务期内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各种因素出现西部计划岗位空缺,广西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补录或调剂的原则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相应人员。
6 政策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在广西服务的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中央或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其中,申请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项目需满足下列条件: (1)攻读最后学历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或服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除外。 (2)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基层单位需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的相关规定)服务,与服务单位、县级项目办签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并实际到岗。 (3)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服务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对因县级项目办考核评价不合格等原因进行调整服务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经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同意后,服务单位或工作地发生变更仍符合基层单位条件的,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在区外服务的和在区内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7.乡镇事业单位或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结束后3年内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1)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基层服务项目; (2)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且2年中至少1年考核优秀的志愿者; (3)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协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 (4)承诺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 8.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志愿者服务满6个月后,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含事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单次请假不超过15天),乡村教育专项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休假依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执行,不再另外享受探亲假。
联系人及电话:杨绍俊、黄华成 0771—3821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