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流市检察院依法对在六麻镇假冒维修电缆实施盗窃行为的3名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黄某志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为何敢在居民聚集地实施盗窃? 据悉,三名犯罪嫌疑人平时从广西广电网络、联通等公司承包一些安装及维护电缆工程,陈某是承包人,黄某、黄某志为陈某打工,陈某拥有一辆安装及维护电缆用的工程货车及脚爬、竹梯、滑车等工具。
2019年5月,陈某驾驶自己的工程货车,搭乘黄某、黄某志到北流市乡镇,准备上门承揽一些电缆、网线的安装维护、迁移等工作。当三人到北流市六麻镇某村的公路上时,发现路旁的电缆有个切断口,陈某灵光一闪,便提议偷电缆拿去卖掉换钱,黄某欣然同意,黄某志则表示这里人多怕被发现,陈某笑着说:“我们开的是工程车,别人会以为我们在维修电缆的。”黄某志听后便放心了。三人便马上行动,由黄某志利用脚爬爬上电缆水泥杆用剪线钳将电缆剪断,陈某和黄某便在地上将剪断的电缆拉下捆好放上货车。
正牌维修职工出现,盗贼求私了不成仓皇逃跑 就在三人如火如荼窃取电缆之时,北流市六麻电信支局的一名职工恰巧下乡到该处检查支局安装的通信电缆,发现三人在此盗窃电缆,便躲在附近观察,并电话向支局局长报告该情况,同时向派出所报警,眼看盗贼准备逃走,民警尚未赶到,该职工便现身阻拦。陈某得知该职工是电信支局职工后,便慌忙提出用钱私了,职工告知已报警不可能私了,陈某便叫上黄黄某志开车仓皇逃跑。在北流市六麻镇六寨村路段,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便将该货车拦截,当场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被盗通信电缆5捆,剪线钳等作案工具一批。经鉴定,被盗窃电缆的总价格为6000多元。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黄某志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决定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黄某志。 此案目前待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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