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摩托车不得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10月4日,梧州公安交警查处一起摩托车闯禁行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是广西立法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后,公安交管部门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事件回顾
10月4日11时许,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科室支援高速公路加强巡逻组途经G6517梧柳高速苍梧县岭脚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有摩托车高速行驶的轰鸣声,原来是有一辆摩托车已经进入高速公路。巡逻组意识到此行为的危险性,马上赶上去并鸣笛示意摩托车靠边接受检查。
经询问,摩托车驾驶人莫某某是从苍梧县岭脚镇出发,前往广东肇庆市,自以为走高速公路更便捷,交警应该不会发现,哪知刚上来就被逮个正着。民警检查了莫某某的驾驶资格及摩托车的车况,综合现场情况分析后,决定让其驾驶摩托车走应急车道,巡逻组在旁边“护送”,引导其到最近的出口驶出高速公路,及时解除危险隐患。 随后,民警对莫某某冒险驾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引导其到辖区大队处接受处罚。莫某某认识到违法行为的错误,虚心接受处罚教育。
法律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广西辖区
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各位遵守规定切勿知法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