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玉林市玉州区金玉路某小区的陈先生反映 他的房子出现污水倒灌的情况 导致整个屋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家具受损 现在房子还是空着没人居住 谁又该承担责任?
01 污水倒灌房子受损
据陈先生介绍,房子位于小区内一栋高层住宅楼三楼,面积有120多平方米,已经装修入住。由于一直在外地工作,3月初,陈先生让人打理房子时发现,房内一片狼藉,地面上满是污水并散发着阵阵臭味,客厅、卧室的家具都有被污水浸泡。
小区物业人员在清理房子里的污水。
陈先生了解到,污水是从次卫的下水口倒灌进家里的,如果不是及时发现损失就大了。
02 生活垃圾堵塞排污管
事发后,陈先生把情况反映给了小区物业,物业安排水电工和保洁员清理了污水,同时对卫生间里堵塞的排污管进行排查。
物业工作人员在清理房间污水。
经疏通,污水返涌的主要原因是排污管接头处被一个塑料杯子堵塞了。
堵塞物为塑料杯子。
对此,物业表示后续处理可以提供协助,下一步将联系楼上已入住的业主协商解决。
03 律师认为已入住的楼上住户应平摊责任
那么,陈先生因此遭受的损失该由谁赔偿呢?
针对此事,玉林日报社法律顾问、广西三益律师事务所范德普律师表示: 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排水主管道堵塞显然与个别业主使用不当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无法确定堵塞排水主管道异物的直接来源,也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无法确定责任比例,因此,共有设施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而无法查明造成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时,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你是否遇过陈先生类似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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