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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在广西顺利实施,2021年6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有关事项如下:
根据《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玉林市从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
目前在用的国四、国五等排放阶段车辆(国家纳入淘汰和鼓励淘汰范围的车辆除外)只要排放达标、符合环保要求,车主可继续使用,不受实施新国六排放标准政策的影响。
6月底前购买的国五重型柴油车12月底前均可办理注册登记不着急!不扎堆!
玉林市各县(市、区)交管大队车管所工作站可办理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大型载客汽车、校车、进口机动车、警用车辆外的机动车登记业务,请车主根据需求就近到工作量少的车管工作站办理业务。
附:玉林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站一览表(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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