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临近,朋友聚会、外出应酬期间避免不了觥筹交错,但是请注意只要动了酒杯,千万别开车! 即日起,广西全区交警一起行动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绝不放松!整治重点,整治时间:4月23日至5月5日,重点时段:白天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24时、1时至3时。
整治措施
科学安排勤务,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做到所有县(区)天天有检查,要将警力投入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事故多发以及聚餐聚会、自驾出游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特别要向农村地区、凌晨时段等管控薄弱环节倾斜,零容忍严查严打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并同步查纠“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市、县公安交警部门每天至少曝光1起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或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加强规范执法,实现最佳效果。配齐配强执法装备,科学设置检查站点,优化检查方法,同时推广应用具备实时回传呼气测试数据功能的酒精呼气测试装备,实现酒精呼气测试数据全程留痕、实时预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和业务指导。
不听劝还非要酒驾的
那后果就会跟他们一样
罚款、扣分、被曝光!
南宁
醉酒驾驶致一死三伤
2021年1月13日22时16分,吴某驾驶小轿车沿国道G242线由上林县明亮镇往巷贤镇方向行驶,至G242线3494公里380米处时,与对向车道由韦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驾乘人员1死3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抽血检验,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8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吴某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柳州
喝酒后还驾车送外孙女回家
4月23日晚上,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东大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路段设置检查点,进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2点30分许,一辆车牌为桂BAU***的五菱面包车即将驶入检查点时突然停在道路中央,影响到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执勤人员见状立即上前引导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执勤民警拦下面包车后,发现除了前排两个成年人外,后排还坐着两个女孩,而驾驶人有些惊慌失措,便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初筛。 当该驾驶人对着酒精初筛仪轻轻一吹,醒目的警示灯随即亮了起来。执勤人员立即将车上的乘员引导到安全区域,并对驾驶人进行进一步检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廖。据廖某供述,车上的三人分别是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当天傍晚他在柳东新区某工地与朋友喝酒应酬,晚上10时许,喝了2杯啤酒和1杯白酒的廖某觉得自己意识清醒,便载着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回家。在遇到执勤点时,知道自己酒驾的廖某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便将车停在道路中央“思考人生”。 经过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柳东大队依法对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 来宾
喝了几杯啤酒后驾着农机回家
4月23日晚22时20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在兴宾区良江镇良江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夜查行动时,发现一名驾驶多功能拖拉机的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 经过询问,该车驾驶人方某,良江镇人,当日务工完成后,与工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几杯啤酒。吃完饭后,方某驾驶多功能拖拉机回家,当返回到上述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方某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交警部门与农机部门的抄告制度,交警在道路上查获的农用车存在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将通过抄告的方式告知农机部门。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方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农机部门将配合执行暂扣驾驶证。
玉林
34名酒虫落网
据统计,4月23日-4月24日中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356人次,查处各类违法3000多起,其中查获饮酒驾驶31起,醉酒驾驶3起,无证驾驶59起,货车超载24起。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无论什么时候
酒驾醉驾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请自觉遵守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南宁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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