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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南方乡村游,市民到村里体验旅游(资料图)本报记者宋延康摄
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全面推动广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通知》提出,各地要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健康、体育、教育、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旅游产品提质增效;要树立乡村旅游品牌意识,整合乡村旅游优质资源,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旅游品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要不断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鼓励乡村文艺创作,设立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并给予配套奖补资金。
健全乡村旅游营销体系。政府主导利用各种平台进行乡村旅游推介,支持电商平台开设乡村旅游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和产品销售。大力开展乡村旅游进社区、进高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
如鼓励乡村低碳旅游,联合乡村旅游企业建立绿色出游奖励机制。推动乡村旅游经营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支持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与电商平台合作,实行乡村旅游商品网上宣传销售,提高乡村旅游消费便捷度。
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一批以乡村旅游民宿改造提升为重点的旅游扶贫项目,打造一批旅游式就业扶贫车间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示范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共享农庄、共享民宿等经营模式以及“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社”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推动“广西游直通车”等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向乡村旅游区域延伸。定期对乡村旅游景区(点)的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
开展旅游民宿示范点建设,各县(市、区)每年培育1~2个农家乐(民宿)示范点。鼓励开发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乡村民宿产品,加强主题房间、特色餐饮、观光体验、农事体验、休闲娱乐、工艺研学、亲子课程、房车露营等民宿产品建设。
优化乡村旅游发展区域整体布局,在城市、交通干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培育一批休闲农业、康养度假、旅游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制定重大乡村旅游项目扶持政策,储备和实施一批示范性、带动性强的乡村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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