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百万买的二手房
成交后才发现竟是问题房 马桶、地漏不断向外“喷粪” 此时原房东玩起了消失 而中介干脆建议 “再把房子卖了吧”
“某壳”找房,找了个“喷粪”房
2019年,南京的王小姐看到“某壳找房”的广告,并在该平台上看中了一套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9号的二手房。12月底,王小姐住进了新房。但她万万没想到,噩梦很快随之而来。
当天,王小姐带着爷爷奶奶来到新家,想让两位老人在这里住段时间分享她的喜悦。但打开房门看到的一幕却让他们傻了眼:房间里满地褐色的污水,地板和部分家具都泡在污水里。而污水的源头在卫生间,这里已经满是从地漏和马桶中涌出的黄褐色污物,让人作呕。奶奶一时间难过得大哭,说辛辛苦苦攒钱,怎么就买了个这样的房子。
王小姐立刻想办法联系上了工人师傅上门检查。工人师傅告诉她,这个单元的排污管道下半部分已经损坏、烂在地里,无法正常排污,每疏通一次可以好一段时间。
这时,该楼栋的不少居民告诉王小姐,她家的管道堵塞是老问题了,原房主的老婆经常为这个事情掉眼泪,房主也常请人来疏通,居委会来了几次,但无能为力。
这让王小姐感到愤怒:当初房屋交易时,原房主和中介平台对这样的“硬伤”竟然只字未提,王小姐多次尝试联系原房主,对方始终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气愤之下,王小姐也联系了“某壳找房”平台上“住商不动产”经纪人管小冬。他声称,他对这个房子的“硬伤”事先并不知情,只能协助她联系原房主自行解决。甚至有一次,经纪人劝王小姐“要不过两年,你也把这个房卖给别人吧。”
“某壳找房”平台南京地区公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水管道不在中介的保修范围之内,他们只能帮忙与原房主协商维修事宜。
就在中介“联系原房主”迟迟没有回音的这段时间,王小姐家又出现了两次严重的污水反流,房子已经无法居住。
不仅如此,污水还从王小姐家门外溢出,楼道里污水横流,周围居民也叫苦不堪。
“元凶” 竟是当年“雨污分流”
有家无法归,身心俱惫的王小姐多次向街道居委会反映情况,但折腾一圈下来,最终居委会书记谢鹏表示,只有王小姐自己花钱去维修,费用可以协商与其他用户平摊。
但邻居们当时并没有明确答应平摊维修费用。1月18日,王小姐只有先自掏腰包请来了专业维修人员,力求找到问题的源头。
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部分居民的见证下,维修人员剖开了路面。这时大家才发现,埋在地下的水管竟然是一小截一小截的,相互错位重叠,甚至有1米左右的距离完全没有水管,这些管子本身也有严重损坏。甚至还有的管壁上开了圆口,严重怀疑当初施工时就是找了些二手的废弃管道把这一段给糊弄上了。
维修人员表示,就是这些管道造成了堵塞。从7楼到3楼的污粪排不出去,而一楼商铺又有独立的管道,因此整个单元的居民下水管道粪污全部汇聚到二楼王小姐家的下水管道处,从而造成家中喷粪悲剧。
在多番联系后,记者找到了目前该管道的养护管理部门——玄武区水务局。水务局一名严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去现场核查后发现,当天维修人员剖开的路面确实是当年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地段,从王小姐提供的视频图片来看,的确是因为埋在底下的水管损坏严重才导致了单元楼下水管道堵塞。
“这个小区是2010年左右南京市第一批雨污分流工程的试点小区,当时这里的雨污分流工程是南京市排水处做的。但因为过了3年质保期,无法判断管道的损坏是因为当时工程质量问题,还是年代久远自然腐朽导致。”玄武区水务局一名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3月14日下午,玄武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已经前往王小姐的家中查看损失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维修管道费用应该可以赔偿,至于地板和墙面的损失,他们将向上汇报具体情况。 王小姐称,为了寻找“祸首”以及管道维修总共花费了3300元,这笔钱目前是由居民和王小姐分摊垫付的。此外,由于之前不清楚堵塞原因,王小姐还付了几次疏通马桶的费用,家中损坏的地板和墙面,因为疫情原因还没有来得及请人上门维修。
律师:可起诉原房主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波认为,卖方隐瞒了房屋内曾经发生过多次粪水漫溢的事实,王小姐可以考虑起诉原房主。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小宝表示,“某壳找房”平台作为房源中介提供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台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尽到中介应负的责任,比如要询问原房主房子是否存在隐蔽瑕疵,中介合同中要给原房主设定完全披露房屋情况的条款等,如果没有此类措施,则平台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退还中介费,或者直接承担现房主一部分财产损失。
赵小宝告诉记者,即使年代久远无法查明水管损坏是否为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但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给政府的主管部门之日起,主管部门就负有维护保养保证水管正常使用的义务。因主管部门怠于履行检测维修义务致使水管堵塞倒灌导致居民财产损失的,主管部门应当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王小姐可以向玄武区水务局要求赔偿管道维修费用及家中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费用。
你有被消费“套路”么
除了王小姐的案例外,今年受疫情影响,出行、旅游计划被打乱,想退订商家却不退钱或收高额手续费;复工以后,口罩等防疫用品必不可少,却遭遇高价强制搭售、商家单方“砍单”;一不小心还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掉进微商陷阱里……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这些疫情期消费侵权现象,你有中招么?
资料图:福州一家药店门前贴出“本店无口罩”告示。 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中消协建议,对于防疫产品和生活必需品,要按需购置,不抢购、不囤积;对于微信圈不明二维码、预付卡高折扣让利等问题,要保持警惕;对于部分经营者实施的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拒不履责等不法行为,要积极行使监督权,及时投诉、举报。 你买东西有没有被“坑” 你维权了吗 欢迎留言和我们一起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