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发布了《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从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改变原来的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方式,调整为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那么,LPR具体指的是什么?10月8日以后买房,房贷的利息会涨吗?来看下文。
南宁市民董先生近段时间正准备换一套改善型住房,昨日他到银行办理房贷面签手续,对于即将到来的“利率新政”,他表示有点担忧。
购房者 董先生: 购房做的预算是之前的预算,担心签完以后是另外新的预算,每个月的月供会高。
记者了解到,不少购房者跟董先生一样都有这样的担心,央行官网发布的公告上显示:10月8日起执行的房贷利率新政,调整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即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大家熟悉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市场报价利率LPR。 LPR,是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的英文缩写,指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
简单来说,就是国内18家商业银行每月自主报价形成的一个贷款利率,央行规定各家银行在制定贷款利率时要参照这个LPR。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总经理助理 零售信贷中心主任 黄艾逊 :购房合同中“基准利率上浮”、“基准利率下浮”等表述,将变为“LPR加多少个基点”,1个基点就是万分之一,60个基点就是0.6%。例如,房贷通常为5年以上期限的贷款,按照9月20日最新公布的5年期LPR来参考,新政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是4.85%,二套房利率下限是LPR+60个基点,也就是4.85+0.6%=5.45%
业内人士指出,央行利率新政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利率上升或下调,“房贷利率将更具市场化和灵活性”。今后将出现的情况是,不同时间买房,购房利率水平会不一样。例如,假设是在11月初签合同,那么就参考10月20日上午九点半央行公布的最新“LPR利率”,12月初的合同,就参考11月20日的,以此类推。
变的是定价基准 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记者了解到,南宁目前首套房实际利率普遍是基准利率4.9%上浮25%,二套房实际利率则是基准利率上浮30%,即首套房的房贷利率为6.125%,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为6.37%。
按照目前数据来看,南宁市场首套房、二套房实际利率,均高于按新政计算得出的利率下限,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大幅波动。业内人士表示,房贷利息上涨与LPR没有必然的关联,市场的供求关系才是决定性因素。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总经理助理 零售信贷中心主任 黄艾逊 :LPR对于房贷利率而言只是定了个下限,各地的实际执行利率会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有所差异。那么我们广西南宁未来将实行什么样的利率标准,即在LPR基础上加多少个基点,目前还是未知数。但从短期来看,我们的房贷利率将会平稳过渡。
此外,央行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即早已贷款买房的人,每个月还贷的金额还是按以前确定的方式。今年10月8日之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此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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