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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唐代文学家杜牧的诗作《清明》。有意思的是曾经赫赫有名的诗人不但被他子孙遗忘也被大众遗忘,死后的安息之所竟成了菜地。
古语说富不过三代,但“祭奠先辈”同样也难逃三代论。
一般来讲,但凡子女还活着,故去的父母的坟山就不会有无人祭拜的现象发生。但是,当子女也去世,整个家族的墓葬地只要葬在同一个地方,只要子孙还在,就会一直被祭拜。但是,如果不在同一地方安葬,那子孙辈就不一定会继续“祭奠先辈”。随着社会人口的“迁徙频率”和“活动半径”越来越大,能将“三代人”葬于一地就算是很圆满的结局,至于三代之外,基本上就很难再被联系在一起。 一旦儿女们离开家乡,奔向大城市,“聚居式的墓葬”格局就会被打破。生者的身体可以随意迁徙,逝者的坟山却不能肆意乱动。这就导致,很多时候儿女子孙要是离开“存放先辈的城市”,“先辈的坟山”就会无人再祭奠,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我们试想,要是人类的墓地都保存下来,可能我们生活的视野里,到处是墓碑。当然,这不是夸张,稍去想象一下,都能感受到。
因此,也就不值得悲伤。但是,这并不等于子女就不需要祭奠父母,总的来讲,这是个风俗圭臬,该遵循的就遵循,人活着,总是要和过去建立起某种联系。与逝者关联,并不代表逝者与我们有什么绝对性的联系,而是,通过逝者让我们理解生命的循环和万物的复始。
对于逝者而言,被祭奠重要吗?这其实是个生者的游戏。尤其,像一些乡村中的葬礼或祭奠,更是这样。父母生前,儿女们可以不管不问,但是去世后,场面上肯定要大,甚至,给父母烧的纸钱,比生前给的抚养费还多,这是不是很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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