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提到: 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
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乌日图:正在抓紧完善房地产税法草案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
有记者问,昨天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强调,今年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那么我想请问您,一年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了哪些进展?现在距离2020年完成税收法定原则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今年有哪些具体的措施来推进这项改革,尤其我们注意到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制定房地产税法,大家都非常关注这一项立法。请问这项立法基本思路和框架是什么?草案什么时候提交审议?
乌日图表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按照这一原则,新开征的税种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现行的税收条例要通过修改上升为法律。
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同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下一步,财经委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审议,确保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任务。
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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