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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市编委办《关于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等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通知》(玉编办〔2007〕130号),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玉林市水电工程建设站、玉林市农水水保工作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专业、农田水利专业、水电工程建设专业人员各1名。
一、单位简介
(一)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是玉林市水利局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水库安全及运行业务管理,包括水库安全监测,大中型水库管理制度、管理手段与设备完好程度等方面工作的检查、指导与上报,河道、堤防及其采砂管理;水库水源林开发及管理;国有水库体制改革;水工、水文资料整编;水库堤防等工程新技术、新工艺与先进经验推广应用。
(二)玉林市水电工程建设站是玉林市水利局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玉林市水利基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水利工程质监人员培训及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水利建设工程统计等。
(三)玉林市农水水保工作管理站是玉林市水利局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安全解困、农村节水灌溉,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村镇供水工程及灌区工程运行业务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规划和水流域治理规划;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和催缴工作;冬春水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具有玉林市(含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均可参与本次招聘。
三、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玉林市水电工程建设站、玉林市农水水保工作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局意识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四)职位要求:
1、玉林市水利工程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初级职称,年龄30岁以下(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2、玉林市水电工程建设站专业技术人员:水电工程建设专业,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年龄36岁以下(197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水电工程设计、质量监督、施工管理工作经历6年以上,熟悉水利基建工程建设有关知识、AutoCAD知识,熟悉电脑软硬件知识。
3、玉林市农水水保工作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农田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要求2005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获初级技术职称,年龄30岁以下(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手续。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考的形式,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单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根据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报考者需交纳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
(二)每个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三)报名时间:2008年元月18、21日。
(四)报名地点:玉林市人事局(香莞路40号)。
(五)联系电话:0775-2680828
(六)领取《准考证》:2008年元月23日由考生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水利相关知识占60%),面试成绩占100分,满分为200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水利相关知识。委托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
考试由玉林市水利局委托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进行。
(2)笔试时间:2008年元月2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考试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所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以问答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的量化考核。
(3)面试方案由水利局制定报市人事局审定后面试工作。委托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并组织。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一)按照计划招聘的职位和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拟聘用对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地点:玉林市人事局、玉林市水利局。
九、招聘审批
对经考试合格的聘用人员报玉林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到编委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十、考试在玉林市纪委、监察、人事等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
玉林市水利局
二○○八年一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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