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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了保障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广西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区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禁止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在此期间,开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员可要注意了!
管制时间
2018年12月9日0时起至12月13日24时
管制地点
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
管制内容
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以及医疗用氧、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车辆管制期间0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不受限制。
除上述车辆外,管制期间全天候禁止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交警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和交通警察的指挥行驶。违反交通管制要求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被交通监控技术设备记录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予以处理。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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