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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李远哲)记者近日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8至2020年广西计划棚户区改造开工37.57万套,将重点改造房屋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被鉴定为C、D级以上、老城区内脏乱差的危旧住房,以及林区、垦区、工矿棚户区未完成改造的危旧住房项目。
2018至2020年是国家新“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实施阶段,广西通过深入各市县摸底调查,将棚户区改造开工量原计划24万套增加至37.57万套。今年,国家下达广西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为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4.2万套。截至9月底,广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9.1万套,开工率达101%,基本建成6.6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57%,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广西将力争进一步完成自治区新增开工任务5.23万套,并提前启动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据介绍,广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实行绩效加分政策激励各地加大棚改力度,将按照改造范围和标准,加强对项目的审核,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要求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必须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鼓励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另外,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地区,将考虑问责。
近年来,广西加大对各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监管力度,通过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月参与一次保障房巡查;将各市建设数据和排名公布在《广西日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市县予以曝光;对建设进度落后的地区进行约谈等措施,促使各市县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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