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小区里五花八门的广告越来越多,在小区公共区域的电梯、楼道、门厅随处可见,而这些广告是如何进入到小区的公共区域,他们产生的收益又去了哪儿?恐怕很多业主却并不知道。
相关的情况到底如何?央视财经记者在北京开展了一番调查。
物业公司小区内“花式打广告” 广告收益业主“并不清楚”
△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栏目视频
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西南二环外的一个小区。走进电梯间,就看到射灯广告,进入电梯轿厢后,记者更被广告所包围:2平米的电梯轿厢空间四周,一共有4块电子广告屏和1个框架广告位。
电梯关门后,投影仪会在电梯门上,投射视频广告。记者对北京10个不同档次的小区进行了调查统计,其中9个小区不同程度都有广告位的身影,只有一个小区没发现任何广告。这些广告位的价格大概是多少?记者拨通了一家广告代理公司的电话。
某广告代理公司业务人员说,图片广告报价是380元一周,显示屏是260元一周。
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广告位的收入是每周300元,一个拥有60个广告位的小区,不考虑广告公司抽成的话,年广告总收入就有80多万元。
除了广告之外,自动售水机、快递柜等经营性项目在很多物业小区普遍存在,这些项目同样能产生经营收益。但记者发现,公众对这些经营收益的归属,却并不清楚。
记者:广告收入的归属权应该是谁,您知道吗?
北京居民:肯定是物业。
记者:广告的这个收入应该是归谁来?
北京居民:这个无所谓,反正也没多少钱的事。
记者:广告费的收入是归谁所有?
北京居民:应该是归全体业主的。
法律专家指出:《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经营项目的性质和权益归属已经有明确界定。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指出,像电梯间,还有一些公共的部分,包括小区建筑物外墙面,从法律上面来讲应该是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这些部分经营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归业主所有。
记者调查:小区公共区域收益业主享受到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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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笔钱从法律上来说归业主所有,那在实际中,业主是否享受到这笔收入带来的福利了呢?
在北京的一个住宅小区,记者看到楼栋大堂里,每个季度的财务收支报告都会进行公示,其中就包括小区停车位和广告位带来的收益。
北京某小区物业负责人张春雷说,一部分是电梯广告位收入,大约在每年3.88万元,另一部分是场地租赁收入,大约在每年3.98万元,按10%提取代理服务费,其余部分则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实际上也会用于公共区域建设 。
北京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王立云说,业委会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物业上一年度的账务情况进行审计,会在每年3月份左右由物业公司在全园区进行公示 。
然而,像这样能做到收支明确、账务公开的小区,20组的街头随机采访中,记者并未发现。
一位北京居民说,物业各项开支账目也公布,但具体收入是怎么一笔账 这个我们也不太清楚。
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在很多小区这笔收入都是由物业公司实际收取并支配,而这笔钱主要用来弥补物业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口,而资金缺口主要是因为成本在不断上升,而多数小区的物业费已经很多年没有调整,物业公司只能通过经营性项目获得额外收入,否则就无法保证物业服务的品质。
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副会长申跃华表示,十年前雇一个安保可能900块钱,现在雇一个保安要3500元左右,物业管理的成本往上增加了,物业费却一分钱没有调整。
一位北京居民表示,物业费从买房以来就没有变过,一直是三块多,八九年都没有涨过物业费了 。
专家:收益归属应平衡物业业主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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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物业管理行业日益扩大的成本缺口,另一边则是规模可观的经营收入,那么如何用好这笔资金,来为业主服务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小区的业主方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物业公司收取或维持一个较低收费标准,而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则用来补充物业公司经营上的缺口。
法律专家表示,只要程序公开、合规,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如果要上调物业费,也需要综合考虑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入和公共区域的经营收入,平衡好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利益。
目前,《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权益归属问题进行了更加详细和明确规定。未来这部法典通过实施后,有望促进问题得到更加妥善的解决。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民法典的制定,能够使广大的小区业主意识到他们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意识到他们应该去主张这个权利,促进这个问题更好更合理地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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