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北流的车主都知道,
驾驶证每个周期只有12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 违章记分一旦达到12分,将扣留驾驶证, 驾驶员必须重考科目一, 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开车上路!
为了避免被扣12分,很多人都会 想尽一切办法用别人的驾照"抵债", 拿亲戚朋友的驾照去销分, 或者在"黄牛"那里花钱买分, 不过,再过几天, 这一招可就行不通啦!
从9月1日起,
为了进一步防止驾照被盗用记分, 打击买卖分等违法行为, 车管所再一次对销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请北流车主们互相转告!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提前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光这么说,是不是有点不清楚? 借此机会, 就让小编给大家好好说一说…
新规调整这些内容很重要
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如自助缴费终端机)
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 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 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
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 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而且,对绑定数量也有要求:
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 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 到各交警大队进行现场绑定。 也可以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驾驶人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 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办理后累积计分, 将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将不允许办理
对于重点人员,不允许自助办理! (一个记分周期內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
驾驶人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情况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 需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那么问题来了, 手机如何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
2、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资料信息。
3、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即: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 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 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 不允许或中止驾驶人自助处理! 需驾驶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 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 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2、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 3、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 4、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 5、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
此次交管部门所指的自助处理渠道, 主要包括:
如何办理非本人名下交通违法 办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有两种方式: 一是提前绑定: 自绑定日期后发生的交通违法, 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等自助渠道办理~
二是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 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当然,如果你开了别人的车发生了违法, 但又没绑定别人的机动车, 可以使用此方法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不绑定也还是可以办理, 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滴, 只是需要直接到车管所办理, 碰到人多的时候需要排队,相对比较麻烦~
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 发生的交通违法, 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最后,小编给大家 整合一些常见的问题答疑, 方便北流车主了解~
各位北流车主,看完新规, 是不是心里对违规处理有个底了? 这么重要的消息, 记得转告给身边有驾照的小伙伴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