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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蜀黍收到来自网友的询问,称微信群里有人在发布一则关于交管内容的“温馨提示”,跟之前交警部门的宣传有些不同,求证这说的是真是假。
(谣言内容)温馨提示:8月起,免检车年审页(副本)不再盖章,只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逾期未审车、有多条违章还开车上路,交强险到期不续保的,交警监控系统自动报警、依法拦截! 逾期未审车现场扣3分罚款200元,多起违章未处理的,扣证或者扣车,处理完违章才能取回证件或者违章车辆。保险过期不续保的,罚款2000元起!!!望各位车友重视
这则内容中提到了逾期未审车、保险过期不续保等行为的处罚以及违章未处理会扣证或者扣车的内容,看似条理清晰,实则错漏百出。
按目前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30日起,对6年内免检车辆办理注册、变更、转移登记,核发检验标志、补换领行驶证业务时,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车主仍需要在每两年年检日期前到车管部门或者交管互联网平台(邮寄)申请年检标志。
柳州交警依托智能交通系统,对全市道路进行24小时全覆盖监管,加强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的打击,这些车辆一旦上路系统会自动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会面临交警部门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并非像“谣传”中说的:逾期未审车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交通事故处理或驾驶人涉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才会依法暂扣涉事驾驶人的驾驶证。对于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并非像“谣传”中说的扣车扣证,交警在执勤过程中也会提醒驾驶人、车主尽快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而并不是谣传中所说的,罚款2000元起。
以上就是交警部门对这起“温馨提示”的纠正解读。柳州交警提示广大群众,自觉提升交安意识,确保出行平安,勿信谣、传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陈君 韦晓冰 图/李宗亮 整理/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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