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自治区已下拨1715万元资金用于我市2011~2012年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该项救助于本月全面铺开。
据了解,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共6个月(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为冬令期,2012年3月至5月为春荒期)。救助对象包括冬令春荒期间缺粮无粮,且无自救能力,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因灾害造成损失,无力解决穿衣、治病等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方式主要以发放口粮、衣被为主,发放购粮、购衣被和治疗伤病补助款为辅。粮食、衣被由各县、区按相关规定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口粮或购粮、购衣被和治疗伤病补助款逐月分阶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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