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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杜宇)1000万套保障房何时能竣工入住?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如何分成?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合法?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是为了托市吗?
针对这些社会关注的新热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30日接受访谈,一一作答。
1000万套保障房何时能竣工入住?
问:2011年中央决定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何时能竣工入住?
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今年1000万套已经全部开工,一般来说建设周期是两到三年。建成大概要到明后年。今年竣工的房子相当一部分是去年和前年开工的,但是今年也有一部分新开工的房子会有竣工,比如垦区的棚户区改造,比如有的是平房或者二层楼,施工周期比较短。还有就是小城市或者县里,建设多层楼,有可能会竣工。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如何分成?
问: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请问对此有何具体规定,上市交易的收益分成如何?
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这件事情要分两个阶段来说:一是2007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一是2007年以后的经济适用房。2007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供应的对象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2007年以后经济适用房供应的对象是城镇低收入家庭,所以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一定的调整。2007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让上市,5年后上市后要补金土地收益。2007年以后的经济适用房有一个比例分成的规定。
对具体的上市交易,中央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只是说要把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有一个调节机制,但是没有说怎么调节。各个地方规定的不一样,经济适用房目标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目的不是给你获得劳动以外的一笔收入。如果上市真需要交易的话,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你拥有其他住房,否则你怎么上市交易,你住哪儿去了?
二是你上市交易以后会使你的收入发生变化。所以建立合理完善的收益机制也是经济适用房能不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如果这件事情不是有很大的利益可图的话,占的人就会越来越少了。正是因为这样一个机制建立,在保障性住房当中,才能把那些不该有或者不能有的人排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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