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去年30万超速者只教育不罚款
交警:去年30万超速者只教育没罚款(转帖)
南国早报 2011-08-31 ■ 记者郭燕群
本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8月30日上午,自治区纠风办组织20多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组成的“政风行风评议员”,开展以“主动接受群众评议,诚恳欢迎社会监督”为主题的《阳光在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自治区交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行广西分行、电信公司、自治区国税局等5家区直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面对面公开接受民主评议。
在召开评议大会前,评议员们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接受民主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情况,广泛听取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食品安全、出行安全、金融服务、垃圾短信、税收征管……在当天的评议会上,评议员提出的问题都是群众关心的热点。
评议员何玲问道:“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受到过公安交警测速执法的处罚。对交警的测速工作,很多群众提出了一些意见,比如:测速地点的设置是否合理,测速的地点是否都公开,在一些限速值较低的路段测速是否合适?测速设备的数值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是否存在重罚款轻教育的情况?公安交警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交通安全,请结合以上问题,就交警在测速执法方面如何规范执法、人性化执法作出解答。”
对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执法处处长何家伟诚恳作答。他首先给了一串数据:2010年,全区公安交警部门处罚超速交通违法89万起(平均每月7.4万起),占全年处罚交通违法总数的32.6%;全区因超速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78人,占当年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伤害严重。
何家伟接着说,公安交警在不断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在规范执法、人性化执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例如,严格依法将测速设备送法定检测机构检定,在用的测速设备全部按照规定每年送法定计量技术部门检定,未依法检定、逾期未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测速设备,不再使用。
又例如,严格设置测速执法点段。我区规定“测速执法原则上应根据测速路段的最高限速选择其中平直路段进行”,为了预防交通事故,对一些施工路段、下坡、村庄、路口等较低限速值的路段,是不开展测速执法工作的。他说,交管部门在审核、汇总后,每年都会在媒体上公开全区测速执法路段,增加执法透明度。“2010年全区716处、2011年全区721处测速执法路段均在媒体全面公布,部分调整的测速执法路段我局也及时在媒体公布。”他还表示,明确规定“对超过最高限速10公里以内的机动车,无其他严重情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都以教育为主而不是简单以罚了之,去年教育了30万人左右,没有进行处罚”。
当天在现场,围绕政风行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评议员们抛出一个又一个现实问题,“真枪实弹”切中要害,回答一方认真诚恳。会议进行到最后,现场旁听的50名市民代表也通过问卷的形式给“部门答复表现满意表”评分。参加评议会的部分市民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通过这一问一答,可让接受民主评议的单位领导更明确地意识到,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仅要向上级负责,更要对群众负责,给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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