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不止报案者一人受害,警方呼吁其他受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嫌疑人曾某利用偷拍下来的性爱录像相威胁,逼迫受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长达一年。受害人小青(化名)从隐忍到忍无可忍,最终报警。处理此案的北辰派出所民警深感惋惜:“要是她第一时间报警,就不会被曾某进一步迫害了。”
嫌疑人在宾馆束手就擒
“我是来报案的!”8月1日晚9时许,一名神情憔悴的年轻女子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来到北辰派出所报案。报案女子就是小青,小青称,一名叫曾某的男子自去年以来,利用偷拍下来的两人的性爱录像相威胁,一直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一直“害怕事情被别人知道,就不想报警处理,以为自己可以解决”,她选择了隐忍,没想到曾某愈发猖狂。
“他现在已在宾馆里开好房了,威胁说要是我不过去,他就将性爱录像放到网络上!”小青哭诉。
值班的曾茂林副所长马上组织警力,带着小青直扑位于教育中路的一家宾馆,并在303房将已脱得精光的嫌疑人曾某抓获。
以性爱录像相威胁,作恶长达一年
经审讯,嫌疑人曾某供认了自己长达一年多的恶行。
南江街道常乐村的曾某,是一家交通拯救公司的员工。多年前,他通过网聊认识了小青,直到去年初,两人才有更多的了解。去年7月间一次同学生日聚会后,喝了酒的小青在曾某一番甜言蜜语后,与他发生了性关系。此时的小青没有意识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小青感觉与曾某不适宜发展下去, 8月初的一天,当曾某提出要再次和她“开房”时,她断然拒绝了。孰料,曾某威胁称:假如不答应他,就要把两人的事情告诉小青的母亲和朋友。又哄小青称“再来一次,就结束我们之间的关系”。信以为真的小青违心满足了曾某欲望。不料,在这期间,别有用心的曾某用手机拍下了小青从卫生间出来时的照片。
去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曾某以“上一次开房时,拍有小青的裸体照”相威胁,第三次得逞。这次曾某将一台数码相机放在床边的桌面上,用衣服盖住相机大部,用相机的视频录像功能,把自己和小青在床上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偷拍了下来。
手握“利器”的曾某,在随后大半年里,以性爱录像相威胁,先后10多次强迫小青与其发生性关系。
警方希望更多的受害人前来报案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怀疑曾某利用类似的手法,同时侵害了多名女性受害者,而这些受害者可能出于与小青同样的心理,均未报案。
为此,警方呼吁,那些曾受到曾某侵害的受害者能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使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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