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不久前发布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一房一价”政策。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如今规定开发企业明码标价已过去半个多月了,记者上周在玉林城区各楼盘采访中了解到,“一房一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现象:一房一价执行情况不理想 记者走访了部分楼盘发现,不少楼盘都以“房源销控表”、“价格明细表”等形式,在销售中心公布了房源的相关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了楼栋号、楼层、户型、面积、单价、总价等,优惠政策也在显眼位置进行公布,折后的价格和最终成交价格也一并公示,但“一房一价”并未有任何公示牌。 在市区一楼盘,记者在销售中心大厅环顾了许久,也没发现有关房源价格公示的展示牌,在向该楼盘置业顾问咨询具体房源楼层、户型、价格时,才被告知,房源价格公示表已经有公示了,循着置业顾问手指向的位置,记者在一堆证件中,看到了打印的房源价格表,表格虽小,但内容还算齐全。 部分楼盘的售楼人员很明白地告诉记者,“售楼部并没有张贴房源价目表,每一套房有一个价格,各不相同,您要哪一套我会告诉您价格的。”对于记者提问何时把信息进行公布,她说这个得听从有关领导的指示。 市民:更关注房价是否会上涨 售楼人员袁小姐很是赞同实行“一房一价”政策,“在平时的工作中,很多看房的客户会反复问同一房源的价格,还会选出很多套房子,让我们分别算价格,很浪费时间,把价格表公布出来,就可以节省客户看房时间,让看房者一目了然知道房子单价、总价及优惠额度相关信息。”商品房的明码标价对购房者来说,不仅可以节省看房时间,更重要的是解决信息不透明和价格欺诈等问题。 在对一些楼盘进行走访时,记者与看房市民闲聊时得知,其实大部分购房者来项目看房时,首先关心是否有好房源,更多的是关心价格有没有上涨,首付款有没有提高及优惠信息等。对于这一现象,很多售楼人员也表示有同感。 看来这种传统的看房模式已经形成一种习惯,销售中心是否张贴房源价格,是否实行“一房一价”,在目前玉林购房者的关注度并不是太高。玉林市“一房一价”的执行,不仅在于开发商是否积极主动,与购房者对“一房一价”的关心和重视程度也有很大关系。 业内:期待更完善的规范细则 对于开发企业必须执行“一房一价”,南兴地产副总经理卢志荣认为,实行“一房一价”政策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压制房价,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预期。“一房一价”本身只是起到一个防止开发商开盘后随意涨价的作用,因此,房地产的交易信息需要向公众进一步公开,消除购房者对价格不明的顾虑。 部分业内人士称,“一房一价”意图虽好,但执行的尺度模糊,期待调控措施能有更规范的细则。一方面,可与开发商的成本核算结合起来考虑,防止开发商乱报价;另一方面,还要严格审核销售的利润率是否在合理区间、价格标准是否与楼盘的成交情况脱节等,达到遏制开发商随意报价、扰乱市场秩序的目的。 目前,玉林市物价部门已决定从5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企业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的,或者进行价格欺诈的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