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黑气”举报电话的公告广大市民朋友们:为进一步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特向社会公布打击“黑气”举报电话。在此,诚挚邀请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监督举报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安全生活环境。
一、“黑气”的危害“黑气”通常是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充装、销售的瓶装燃气。这些“黑气”来源不明,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可能存在气瓶超期未检、瓶体损坏、气质不符合标准等诸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给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二、举报范围(一)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瓶装燃气充装、销售的行为。(二)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瓶装燃气的行为。(三)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气瓶进行充装、销售的行为。(四) 充装过期瓶、报废瓶、超期未检瓶等不合格气瓶的行为。(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六)其他违反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color=rgb(5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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