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0年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或逾期未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补偿金额[size=1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