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2025年2月9日11时45分许,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S205省道由北流城区往清水口方向行驶,姚某驾驶小型轿车同向行驶,至六荣村路口时,韦某左转,与直行的姚某相撞,造成韦某英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事故中涉及的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因佩戴了安全头盔,有效减轻了头部伤害,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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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韦某驾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姚某在经过路口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转弯让直行是路口通行的基本规则当驾驶人无视时事故瞬间“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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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12
(视频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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