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玉林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烟花爆竹安全提醒——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具体内容如下↓ ↓ ↓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的脚步越来越近,璀璨的烟花爆竹向来是节日里不可或缺的美景,为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与喜庆。然而,在享受这份欢乐的同时,我们绝不能忽视烟花爆竹背后隐藏的安全隐患。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稍有不慎,会引发火灾与爆炸,给我们及身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为了让大家都能度过一个平安、温馨、欢乐的春节假期,我们在此郑重地向每一位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参与非法制造烟花爆竹。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犹如在悬崖边缘行走,危险性大。其生产原料极度敏感,遇水、遇静电就可能瞬间引爆。近期,全国范围内已发生3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引发的悲剧,9条鲜活的生命消逝,2人重伤,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这血与泪的教训警示我们,切勿因一时的利益诱惑,踏入这条危险的 “不归路”。
二、不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经营行为。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等销售烟花爆竹也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违法经营将处最高1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参与非法违规储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存储烟花爆竹,切勿在许可范围外随意堆放。仓库存储要避免大量堆积、超量存放,应合理分区管理。对于家庭而言,更要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的储存量,缩短存放时间,将其放置在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同时,要做好防潮措施,选择合适的纸箱或容器存放,防止小动物和虫鼠破坏引发意外。
四、不参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绝非小事,使用非危运车辆运输大量烟花爆竹,极易引发伤亡事故。若需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务必提前获得公安部门的许可,并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也构成违法行为。
五、不购买假冒伪劣或过期的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务必前往持有正规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店铺。仔细查看产品的标志是否清晰、包装是否完好、外观有无瑕疵,坚决不购买假冒伪劣或过期的产品,从源头保障燃放安全。
六、安全文明燃放。禁燃区内严禁燃放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