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强势来袭!创业贷款政策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
申请条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贷款额度及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申请条件: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及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业补贴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对象:首次在北流市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
申请条件:1.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3.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的,只享受1次创业补贴;
4.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可享受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带动就业补贴政策1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补贴对象: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1.个体工商户与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2.个体工商户需在2023年8月21日后为毕业生依法缴纳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含)以上,且补贴申请当月个体工商户仍为高校毕业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
3.同一个体工商户吸纳同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
2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补贴对象:招用脱贫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3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补贴对象: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一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就业帮扶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