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进,农村屋顶光伏发电已经在出现在千家万户的屋顶上,而伴随着绿色、可持续的能源产生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村民与光伏发电公司、用电公司之间的法律问题。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乌石法庭副庭长凌玲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与发电公司之间涉及屋顶光伏的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某发电公司主张被告张三(化名)私自关电闸,影响其按约定安装在张三屋顶上的光伏发电,张三则认为安装光伏导致屋顶漏水,同时光伏板也影响采光,需要该公司给予处理。双方据理力争,但是由于双方语言不通,导致无法进行有效沟通,矛盾纠纷一直得不到化解,无奈之下,发电公司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