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袁宏道任吴县知县时,整顿吏治、精兵简政、轻刑省讼。他处理公务快速公允,办事之人在城里吃一餐饭的工夫,事情就已办好,百姓称为“升米公事”。
“一事入公门,伺候者不啻数辈,多延一刻,即多累一刻。”清代汪辉祖换位思考,从百姓的角度论述了官员尽心尽责的重要性。他说,好比乡人入城办事,午前得了,便可回家;迟之午后,必须在城觅寓,不惟费钱,且枉费一日之事。老百姓靠卖力气养家糊口,耽误一日工夫,就少了一天供养,耽误一天的劳作。“一日积一事,两日便积两事,积之愈多,理之愈难,势不能不草率塞责。”由此可见,办事拖延、敷衍塞责,不仅让百姓饱吃苦头、无端费时费钱,而且还会带来积重难返的后果。
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