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兴业县公安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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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兴业县公安队伍建设,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计划招聘辅警56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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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均可)。
三、报名条件(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 月16日至2006年12月15日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公安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11、曾被兴业县公安局,各县(市)局、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