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进入高龄化社会。根据国家信息中心2022年发布的信息,预计到203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达36%左右,进入超高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而年轻人还在为生活奔波,为事业奋斗。谁给老人养老,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面对庞大的社会需求,各种养老机构应运而生,确实解决了很多家庭的后顾之忧。但是养老机构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需要承担何种责任,才能让老年人及年轻人安心?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不久前作出终审判决的这起健康权纠纷案或许能给大家启示:养老机构要强化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供优质养老服务,让养老变“享老”,用心用情守护“夕阳红”。
690746老人在养老院摔伤
2020年8月,63岁的余尧琴(化名)被家人送到北流一家养老院养老。余尧琴因病患有后遗症,右侧肢体无力,活动障碍,但能自主进食。余尧琴的家人支付护理费、伙食费、床位费等费用,养老院为余尧琴提供日常生活的基本护理。
2022年5月的一天凌晨4时许,养老院的护工在查房时,发现余尧琴弄脏了床单。护工用洗身车推余尧琴到卫生间让她如厕,自己则在房间清理床单。余尧琴如厕结束后,护工进入卫生间帮其清洗。护工走出卫生间给余尧琴拿裤子的时候,余尧琴自行起身想拿毛巾,导致洗身车侧翻,余尧琴摔倒在地。护工赶紧将余尧琴扶回床上。
2022年6月3日,余尧琴的儿子前往养老院探望母亲,发现母亲身体有瘀斑,询问护工原因。护工称这是偏瘫老人睡觉压迫所致,属正常现象,余尧琴的儿子便没太在意。数日后,余尧琴的儿子再次探望母亲时,发现余尧琴脸色不对